王献之与郗道茂:一对苦命鸳鸯
王献之是王羲之第七子,为人既正派又潇洒,从小到大,都是被夸着长大的。
王献之六七岁时就跟着父亲习字,父亲趁其不备,从后面猛然抓起他的笔往上一提,笔却被他抓得很牢——这表示他小时候写字就遒劲有力。王羲之预言说:“我这小儿子以后会成为书法名家。”王献之日后果然成为与父亲齐名的书法家。
不过,王献之为人高迈,家里又阔,不靠卖字赚钱。别人求他一字很难,全要看他高兴。
有一次,他到寺院逛,看见新刷的白墙,有了创作欲望,就取来一把大扫帚,沾着泥水写了一个大字。寺院的住持十分欢喜,赶紧请人镌刻下来。很多人都来参观这个字,连王羲之看后也不得不佩服。
还有一次,王献之到朋友家玩。朋友穿了一件崭新的白袍,正在午睡。王献之看他的白衣服鲜洁可爱,就蘸墨在衣服上写满了诗文。朋友醒来后,如获至宝,把衣服珍藏了起来。
东晋君臣都十分喜欢王献之。有一次,王献之和兄长们去拜会丞相谢安。王家兄弟走后,有人问谢安:“都说王家兄弟出色,你觉得哪个最好?”谢安说:“最小的那个最好。”问其原因,他说:“小的那个说话少。”——王献之为人沉静,并没有说多少话,就被谢安看出是最才学的。晋帝也把王献之当作选婿的标准。他叮嘱替皇家物色女婿的人说:“王敦、桓温算什么东西?一旦得势,就要干预皇家的事。你替我选女婿,拿刘真长(刘惔)、王子敬(王献之)做标准就最好不过了。”
不过,这位国民老公王献之,早年已经与郗道茂成亲。郗家也是名门望族,郗道茂是王献之母亲的外甥女,比王献之大一岁,是他的表姐,长得美丽娴静,和王献之是青梅竹马。到了婚嫁年龄,王献之赶紧央求父亲去求婚。王羲之就写了一封求亲的书信,客气地说:“中郎大人,您家女儿有中意的对象吗?(如果没有),和我家小郎结婚,那是再好不过了。希望您考虑一下!”(中郎女颇有所向不?今时婚对,自不可复得。仆往意,君颇论不?大都比亦当在君耶!)
王献之对仕途不是很热衷,加上父亲置办了大量的田产庄园,生活颇为富足,他便潜心研究书法,和表姐情投意合,清净度日。
然而他并不知道,新安公主已经暗恋他很久了。
新安公主名叫司马道福,是东晋简文帝的女儿,早年嫁给兵家子弟桓济。后来桓济篡兵权失败被贬,新安公主就果断与桓济离婚。新安公主早就听说了王献之的大名:有风度,有名节,还有才华。当年想嫁却没有机会,如今她从婚姻里解脱了,而且还很年轻,一颗心便蠢蠢欲动。而郗家女,虽然是王献之明媒正娶的妻子,但是没能给他生下儿子(只生了个女儿叫玉润,不过夭折了)。妇女无子,在古代就可以当做黜妻的理由——此时对新安公主而言,正是下手的好机会。于是,她反复向皇太后央求,又去求皇帝下诏。
没过多久,皇帝一纸诏书,令王献之休妻再娶。
这对郗家女来说,无疑是晴天霹雳。她与王献之结婚不到一年,父亲郗昙就去世了。这时要把她赶出王家,让她往哪里去呢?
王献之也不肯另娶新安公主,不想从此加入到皇家的是非圈里去。他想不出用什么方法抗旨,只有自残,就用艾草烧伤了双脚,自称行动不便,不能娶公主——这个方法显然不奏效,公主声称不在乎,即使他瘸了,也要嫁。
可怜的郗家女,只有打点起自己的小包裹,离开了王家。她表示终身守节, 誓不再嫁。此时她的娘家已散,只能投奔她的叔父。王献之看到自己的前妻离开,想到她没了父亲,没了女儿 ,现在又没了丈夫,孤身一人,寄人篱下……王献之愧疚了一辈子,到死也没有原谅自己。
由于王献之常年磕药,再加上当年为避婚烧坏了脚,留下后遗症,不到四十岁就饱受病痛折磨。在死前一两年和亲友的往来书信里,王献之总要提到“我的脚啊,我的脚!”——那个令他痛苦了整个后半生的脚:
“昼夜十三四起,所去多,又风不差,脚更肿……”
“奉承问,近雪寒,患面疼肿,脚中更急痛……”
“仆(我)大都小佳,然疾根聚在右髀。脚重痛,不得转动。左脚又肿,疾候极是不佳……”
王献之已经预料到病痛让自己凶多吉少了。
病危之际,家人为王献之请来道士。按道家的规矩,应该向天神报告自己生前的得失,类似基督教里的临终忏悔。
道士问:“你此番来天国有什么要忏悔的?”(来有何异同得失)
王献之说:“我一生做事都凭良心,没有什么要忏悔的。只有一件事情,让我一直不安,就是和郗家女离婚的事。”(不觉有余事,唯忆与郗家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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