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论》开篇就提出“书者,散也”的著名论断,论述了书法抒发情怀的艺术本质 ,以及书家创作时应有的精神状态。随后则论及书法作品应取法、表现大自然中各种生动、美好的物象,强调书法艺术应讲求形象美,符合客观事物的规律和表现人的心理状态。
【原文】
书者,散也。欲书先散怀抱,任情姿(恣)性,然后书之;若迫于事,虽中山兔豪不能佳也。夫书,先默坐静思,随意所适,言不出口,气不盈息,沉密神采,如对至尊,则无不善矣。为书之体,须入其形,若坐若行,若飞若动,若往若来,若卧若起,若愁若喜, 若虫食木叶,若利剑长戈,若强弓硬矢,若水火,若云雾,若日月,纵横有可象者,方得谓之书矣。
【评点】
书家精神的好坏,对其书法创作的效果关系极大。迫于事势。情绪不好,就是有最好的毛笔,字也不会写的好,只有胸怀潇散随意,精神集中,如果工具也好,写出的字就会佳妙。
【译文】
从事书法活动,要散淡心智。动笔之前,须心胸舒展,任凭性情恣意,继而挥毫书写,若是被迫应事,即使用中山产的兔毫佳笔,也写不出佳品来。在书写之前,还要静坐默思一番,将适意的构想记忆在胸,言不出口,气息平和,聚精会神,如同面对圣贤至尊,那就没有写不好的。作为书体的间架结构,须赋予它多种的形态,譬如:犹如端坐行走,犹如飞翔舞动,犹如往来回转,犹如俯卧腾起,犹如愁苦喜笑,有的犹如虫食木叶,天然雕饰,有的如同利剑长矛,威风凛凛,有的如同强弓硬箭,遒劲疾射,有的如同水火,澎湃燃烧,有的仿佛云烟迷雾,若隐若现,有的好比太阳月亮,光洁明媚。总之,在字体结构的纵横分布中,广为汲取自然现象的美妙风姿,方能称得上优秀的书法艺术作品。[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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