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丘( 梵文:भिक्षु,bhikṣu,巴利語:bhikkhu),佛教術語,又譯為苾芻、苾礇、碹芻、備芻、比呼、比庫,意譯為乞士、乞士男、除士、薰士、破煩惱、除饉、怖魔。佛教受具足戒之後的男性出家眾,稱為比丘(女性出家眾稱為比丘尼)。與比丘尼合稱出家二眾,為佛教四眾、五眾、七眾之一。漢地居民通常以和尚或沙門來作為比丘的通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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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稱
比丘是梵语的中譯,其義有五種,[1]其中“破惡(破煩惱)、怖魔、乞士”稱為“比丘三義”,另兩個意思是指“出家人”和“淨持戒”。其中的“乞士”就是乞求的人。[2]在佛陀时代,出家人以解脫為志,專職從事心靈解脫,不事劳作,不作炊饮,以乞食为生,但戒律亦規定乞不過七家,“上從如來乞法以練神,下就俗人乞食以資身”[3],一心只為了修法證法解脫三界束縛。
歷史
佛教僧團中,最初的比丘眾,為五比丘。
相關條目
比丘尼(梵文:भिक्षुणी bhikṣunī;巴利文 bhikkhunī),又譯為苾芻尼、比呼尼、除饉女、乞士女、沙門女,中文俗稱尼姑(但這是歧視的稱呼)。比丘尼則是指受過具足戒的女性僧侶。「尼」在梵語中是指女性,比丘與比丘尼合稱出家二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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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
印度傳統上對女性有歧視,但佛陀建立比丘尼僧團, 讓印度女性有多一個選擇。至部派佛教時期,阿育王派僧伽密多(Sanghamitta)比丘尼僧團遠渡斯里蘭卡, 在錫蘭建立起上座部的比丘尼僧團。後在公元435年,錫蘭派十一位比丘尼僧團前往當時的晉朝, 為漢地的比丘尼授二部僧戒。漢傳佛教地區就有比丘尼戒傳承。漢傳佛教地區的比丘尼戒,源自於上座部,分別由分別說部以及法藏部傳至中國,直到今日尚有傳承。
1996年,斯里蘭卡引韓國比丘尼僧團前往授戒。第一位斯里蘭卡復興比丘尼的是Bhikkhuni Kusuma。現時上座部已經復興比丘尼傳承, 比丘尼僧團包括斯里蘭卡, 泰國第一位比丘尼Dhammananda(Chatsumarn Kabilsingh), 第一位西方上座部比丘尼, Ayya Khema, 澳洲上座部第一批四位尼眾受具足戒, 1998年10月22日, Vayama, Nirodha, Seri, Hassapa~n~na, 泰國森林襌修傳統, 由Ajahn Brahm 主持, 香港第一位上座部比丘尼, Bhikkhuni Uttaranandi, 美國, 英國, 歐洲亦恢復了比丘尼僧團。
中國地區,因文化大革命影響,比丘尼戒傳承一度斷絕,只剩港、澳、星、馬及台灣地區,尚有比丘尼戒傳承。但隨著中國改革開放,中國的比丘尼傳統也慢慢恢復。
戒律
巴利律比丘尼有311條戒。8條驅擯戒;17條暫時拘留戒;30條懺悔心墮落戒;166條心懺悔戒;75條學處戒。
現代發展
現代被部分佛教徒認為是歧視女性的規定。但由於這些規定是從佛陀時代所流傳下來的,認為應該廢除與不應廢除的分成兩種意見, 各自引經律來說明。分別說部與說一切有部都有流傳有八敬法,但是大眾部只有敬法,沒有八敬法的規定,規定上較為寬鬆。漢傳佛教戒律源自於說一切有部,上座部佛教源自分別說部,傳統上都遵守八敬法。隨住南傳上座部各國恢復比丘尼僧團, 這八條戒與其他百幾條戒都隨時地而有所變遷。台灣昭慧法師為首的比丘尼僧團更公開表示應廢除八敬法。
兩派爭論的焦點是八條戒是否在波闍波提喬達彌要求出家時, 佛陀就制定八條戒。根據佛陀隨犯隨制戒的原則, 此八條不可能在其姨母出家時就提出。主要是當中的大戒, 是佛陀在證悟後十二年才制定。大部份上座部比丘還是讚成恢復比丘尼僧團, 而將此八條戒模糊化。
字源
仪式和戒律
分类和进阶
- 7-13岁,称为驱乌沙弥(尼),因其可以担任在晒食场上驱逐鸟雀等简单工作而得名。
- 14-19岁,称为应法沙弥(尼),因其能顺应沙弥行法而得名。
- 在20-70岁内出家者,称为名字沙弥(尼),因其按年龄本来可以做比丘,但因缘不具而得名。
字源
概論
戒律
- 与染污心男子身相触
- 盗人四钱以下
- 故断畜生命
- 小妄语
- 非时食
- 饮酒
《根本说一切有部苾刍尼毗奈耶》的规定有所不同:
- 式叉摩尼六法:一、不得独在道行。二、不得独渡河水。三、不得触丈夫身。四、不得与男子同宿。五、不得为媒嫁事。六、不得覆藏比丘尼重罪。
- 式叉摩尼六随法:一、不得捉属己金银。二、不得剃隐处毛。三、不得垦掘生地。四、不得故断生草木。五、不得不受而食。六、不得食曾触食。
相关条目
參考文獻
- ^ 《根本说一切有部苾刍尼毗奈耶》记载:“若曾嫁女年满十二或十八岁者,应与二年正学法,方授近圆(比丘尼戒)。
- ^ 《四分律》记载:“听童女十八者,二年中学戒,年满二十,比丘尼僧中受大戒;若年十岁,曾出嫁者,听二年学戒,满十二,与受戒。”
音義
《希麟音义》五曰:“乌波塞迦,旧云优婆塞,新云邬波索迦。邬波,此云近。迦,此云事。索,即男声也。即近事男也。谓亲近承事三宝者故云。”。《玄应音义》二十一曰:“邬波索迦,或言优波娑迦,近侍也,言优婆塞者,讹也。此云近善男,亦云近宿男,谓近三宝而住宿也,或言清信士善宿男者义译也。”注釋與引用
- ^ 《西域记》九曰:“邬波索迦,唐言近事男,旧曰伊蒲塞,又曰优波塞,皆讹也。”
- ^ 《法蘊論》:「齊何名曰鄔波索迦?謂:諸在家白衣男子,男根成就,歸佛、法、僧,起殷淨心,發誠諦語,自稱:我是鄔波索迦,願尊憶持,慈悲護念,齊是名曰鄔波索迦。此何名為能學一分?謂:前所說鄔波索迦,歸佛、法、僧,發誠言已,唯能離殺,不離餘四,如是名為能學一分。復何名為能學少分?謂:……能離殺、盜,不離餘三,如是名為能學少分。復何名為能學多分?謂:……離殺、盜、婬,不離餘二,如是名為能學多分。復何名為能學滿分?謂:……具能離五,如是名為能學滿分。」
分别说部《舍利弗阿毘曇論》:「齊幾名為優婆塞?若人諸根男相具足,心無錯亂,不為苦所逼,欲作優婆塞,向尊上心,向彼為主,依於捨彼,喜樂彼,……即說三語,口受三教,歸依佛,歸依法,歸依僧,受此三語已,即名優婆塞。……齊幾為持戒優婆塞?若優婆塞,於此五戒中,常持戒,護行、近行,不缺行、不亂行、不濁行、不雜行,隨順戒行,齊是名持戒優婆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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