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October 18, 2016

佛教七众 比丘 | 比丘尼 | 沙彌 | 沙弥尼 | 式叉摩那 | 優婆塞 | 優婆夷

佛教七众
比丘 | 比丘尼 | 沙彌 | 沙弥尼 | 式叉摩那 | 優婆塞 | 優婆夷

比丘

惟覺老和尚
比丘( 梵文भिक्षुbhikṣu巴利語bhikkhu),佛教術語,又譯為苾芻苾礇碹芻備芻比呼比庫,意譯為乞士乞士男除士薰士煩惱除饉怖魔佛教具足戒之後的男性出家眾,稱為比丘(女性出家眾稱為比丘尼)。與比丘尼合稱出家二眾,為佛教四眾五眾七眾之一。漢地居民通常以和尚沙門來作為比丘的通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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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稱编辑

比丘是梵语的中譯,其義有五種,[1]其中“破惡(破煩惱)、怖魔、乞士”稱為“比丘三義”,另兩個意思是指“出家人”和“淨持戒”。其中的“乞士”就是乞求的人。[2]在佛陀时代,出家人以解脫為志,專職從事心靈解脫,不事劳作,不作炊饮,以乞食为生,但戒律亦規定乞不過七家,“上從如來乞法以練神,下就俗人乞食以資身”[3],一心只為了修法證法解脫三界束縛。
巴利律藏》將比丘分類成數種,「乞食名比丘, 持缽行乞為比丘, 穿破衣為比丘,有名無實的比丘, 假冒的比丘, 一來的比丘, 三皈依受戒的比丘, 聖賢的比丘, 本質是比丘, 有學的比丘,無學的比丘, 依和合僧,白四羯摩,無異議通過受具,即此處所謂的比丘。」[4]
因未滿二十歲而未受具足戒的男性佛教僧侶稱為沙彌,只需受十戒;但在滿二十歲受具足戒之後,上座部比丘要遵守二百二十七條比丘戒,法藏部比丘要遵守二百五十條比丘戒。

歷史编辑

佛教僧團中,最初的比丘眾,為五比丘

相關條目编辑

比丘尼

比丘尼梵文भिक्षुणी bhikṣunī巴利文 bhikkhunī),又譯為苾芻尼比呼尼除饉女乞士女沙門,中文俗稱尼姑(但這是歧視的稱呼)。比丘尼則是指受過具足戒的女性僧侶。「尼」在梵語中是指女性,比丘與比丘尼合稱出家二眾。
受沙彌尼十戒的稱為沙彌尼。之后受了式叉摩那戒者,稱為式叉摩那,又名學法女。最后受具足戒者为比丘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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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编辑

在佛教僧團中,第一位出家的比丘尼,是養育釋迦牟尼長大的姨母大愛道比丘尼。在佛陀時代,修行成就的比丘尼甚多,著名的有神通第一的蓮花色比丘尼
印度傳統上對女性有歧視,但佛陀建立比丘尼僧團, 讓印度女性有多一個選擇。至部派佛教時期,阿育王僧伽密多(Sanghamitta)比丘尼僧團遠渡斯里蘭卡, 在錫蘭建立起上座部的比丘尼僧團。後在公元435年,錫蘭派十一位比丘尼僧團前往當時的晉朝, 為漢地的比丘尼授二部僧戒。漢傳佛教地區就有比丘尼戒傳承。漢傳佛教地區的比丘尼戒,源自於上座部,分別由分別說部以及法藏部傳至中國,直到今日尚有傳承。
1996年,斯里蘭卡引韓國比丘尼僧團前往授戒。第一位斯里蘭卡復興比丘尼的是Bhikkhuni Kusuma。現時上座部已經復興比丘尼傳承, 比丘尼僧團包括斯里蘭卡, 泰國第一位比丘尼Dhammananda(Chatsumarn Kabilsingh), 第一位西方上座部比丘尼, Ayya Khema澳洲上座部第一批四位尼眾受具足戒, 1998年10月22日, Vayama, Nirodha, Seri, Hassapa~n~na, 泰國森林襌修傳統, 由Ajahn Brahm 主持, 香港第一位上座部比丘尼, Bhikkhuni Uttaranandi, 美國, 英國, 歐洲亦恢復了比丘尼僧團。
中國地區,因文化大革命影響,比丘尼戒傳承一度斷絕,只剩港、澳、星、馬及台灣地區,尚有比丘尼戒傳承。但隨著中國改革開放,中國的比丘尼傳統也慢慢恢復。

戒律编辑

巴利律比丘尼有311條戒。8條驅擯戒;17條暫時拘留戒;30條懺悔心墮落戒;166條心懺悔戒;75條學處戒。

現代發展编辑

但是有一些戒律是專門為了比丘尼(比丘尼戒約漢傳是384條, 南傳是311條)而設定,其中最受爭議的是八敬法。非在波羅夷法僧殘法中,繼承了分別說部的巴利律166條心懺悔戒裡有八敬法的規定。
現代被部分佛教徒認為是歧視女性的規定。但由於這些規定是從佛陀時代所流傳下來的,認為應該廢除與不應廢除的分成兩種意見, 各自引經律來說明。分別說部說一切有部都有流傳有八敬法,但是大眾部只有敬法,沒有八敬法的規定,規定上較為寬鬆。漢傳佛教戒律源自於說一切有部,上座部佛教源自分別說部,傳統上都遵守八敬法。隨住南傳上座部各國恢復比丘尼僧團, 這八條戒與其他百幾條戒都隨時地而有所變遷。台灣昭慧法師為首的比丘尼僧團更公開表示應廢除八敬法。
兩派爭論的焦點是八條戒是否在波闍波提喬達彌要求出家時, 佛陀就制定八條戒。根據佛陀隨犯隨制戒的原則, 此八條不可能在其姨母出家時就提出。主要是當中的大戒, 是佛陀在證悟後十二年才制定。大部份上座部比丘還是讚成恢復比丘尼僧團, 而將此八條戒模糊化。

沙彌

沙弥梵文śrāmaṇera),又譯室羅摩拏洛迦室羅摩拿洛迦室末那伊洛迦室羅摩尼羅,佛教術語,对年龄不足20岁,或其他未受具足戒的初级出家男子的称呼,沙弥是梵语,意为勤策男,言其当勤受比丘的策励;又有息慈之义,谓当息恶行慈。其地位低于比丘。相应的女性出家人称为沙弥尼
根據修多羅記載,最早的沙弥是释迦牟尼的儿子罗睺罗。因为他出家时只有7岁,年紀太輕,不得受具足戒,所以释迦牟尼让他以沙弥的身份修行。

字源编辑

在梵文中,沙彌(梵文śrāmaṇera)源自於沙門梵文śramaṇa),意為年少的沙門。其陰性形態為沙彌尼梵文śrāmaṇeri)。

仪式和戒律编辑

欲成为沙弥或沙弥尼者,必须经所欲加入的僧团同意后,举行公开的出家仪式。沙彌由受具戒10年以上,通晓戒律的比丘剃度;沙彌尼由十二年以上,通晓戒律的比丘尼剃度,并换俗服为僧服。剃度后的沙弥(沙弥尼)进一步学习后,依次受五戒十戒

分类和进阶编辑

  • 7-13岁,称为驱乌沙弥(尼),因其可以担任在晒食场上驱逐鸟雀等简单工作而得名。
  • 14-19岁,称为应法沙弥(尼),因其能顺应沙弥行法而得名。
  • 在20-70岁内出家者,称为名字沙弥(尼),因其按年龄本来可以做比丘,但因缘不具而得名。
未成年出家者在满20岁后,或者成年出家者经过一段时间的学习后,可受比丘戒比丘尼戒)进一步成为比丘比丘尼

沙彌尼

沙彌尼梵文śrāmaṇeri),又譯室羅摩拏理迦,佛教出家七眾之一,為女性的出家者。已立下出家誓言,但因年紀過小,或資淺,尚未接受具足戒,只接受十戒。在僧團中,是初階的入門出家者,其對應的男性出家眾為沙彌

字源编辑

在梵文中,沙彌尼(梵文śrāmaṇeri)是沙彌(梵文śrāmaṇera)的陰性形態。字面意思為年少的沙門(śramaṇa)。

概論编辑

按照律藏规定,沙弥尼在成年後,经过两年的式叉摩那阶段,就可接受具足戒,成為比丘尼。

式叉摩那

式叉摩那,又称式叉摩尼、式叉摩那尼, (巴利语:Sikkhamana),意译为“学法女”,在佛教中用来称呼处于沙弥尼比丘尼中间阶段的女性出家者。
一般认为这个阶段的目的是使沙弥尼习惯出家生活和戒律,另外对曾结婚的沙弥尼可以观察其是否怀孕[1][2]

戒律编辑

四分律》规定式叉摩那在遵守十戒外,还多了六条戒律:
  1. 与染污心男子身相触
  2. 盗人四钱以下
  3. 故断畜生命
  4. 小妄语
  5. 非时食
  6. 饮酒
《根本说一切有部苾刍尼毗奈耶》的规定有所不同:
  1. 式叉摩尼六法:一、不得独在道行。二、不得独渡河水。三、不得触丈夫身。四、不得与男子同宿。五、不得为媒嫁事。六、不得覆藏比丘尼重罪。
  2. 式叉摩尼六随法:一、不得捉属己金银。二、不得剃隐处毛。三、不得垦掘生地。四、不得故断生草木。五、不得不受而食。六、不得食曾触食。

相关条目编辑

參考文獻编辑

  1. ^ 《根本说一切有部苾刍尼毗奈耶》记载:“若曾嫁女年满十二或十八岁者,应与二年正学法,方授近圆(比丘尼戒)。
  2. ^ 四分律》记载:“听童女十八者,二年中学戒,年满二十,比丘尼僧中受大戒;若年十岁,曾出嫁者,听二年学戒,满十二,与受戒。”
  3. 優婆塞

    優婆塞(upāsaka),又譯烏婆塞伊蒲塞優婆婆柯鄔波索迦[1],意譯清信士近事男近善男信士信男,指业已皈依佛法僧三寶,並誓守在家五戒(不殺生、不偷盜、不邪淫、不妄語、不飲酒)的在家男性佛教信徒[2],为四众或七众之一。在中国常称为居士。釋迦牟尼弟子耶舍,其父為第一位優婆塞。

    音義编辑

    《希麟音义》五曰:“乌波塞迦,旧云优婆塞,新云邬波索迦。邬波,此云近。迦,此云事。索,即男声也。即近事男也。谓亲近承事三宝者故云。”。《玄应音义》二十一曰:“邬波索迦,或言优波娑迦,近侍也,言优婆塞者,讹也。此云近善男,亦云近宿男,谓近三宝而住宿也,或言清信士善宿男者义译也。”

    注釋與引用编辑

    1. ^ 《西域记》九曰:“邬波索迦,唐言近事男,旧曰伊蒲塞,又曰优波塞,皆讹也。”
    2. ^ 法蘊論》:「齊何名曰鄔波索迦?謂:諸在家白衣男子,男根成就,歸佛、法、僧,起殷淨心,發誠諦語,自稱:我是鄔波索迦,願尊憶持,慈悲護念,齊是名曰鄔波索迦。此何名為能學一分?謂:前所說鄔波索迦,歸佛、法、僧,發誠言已,唯能離殺,不離餘四,如是名為能學一分。復何名為能學少分?謂:……能離殺、盜,不離餘三,如是名為能學少分。復何名為能學多分?謂:……離殺、盜、婬,不離餘二,如是名為能學多分。復何名為能學滿分?謂:……具能離五,如是名為能學滿分。」
      分别说部舍利弗阿毘曇論》:「齊幾名為優婆塞?若人諸根男相具足,心無錯亂,不為苦所逼,欲作優婆塞,向尊上心,向彼為主,依於捨彼,喜樂彼,……即說三語,口受三教,歸依佛,歸依法,歸依僧,受此三語已,即名優婆塞。……齊幾為持戒優婆塞?若優婆塞,於此五戒中,常持戒,護行、近行,不缺行、不亂行、不濁行、不雜行,隨順戒行,齊是名持戒優婆塞。」
    3. 優婆夷

      優婆夷(Upāsikā),又譯優婆私柯优婆斯优波赐迦邬婆斯迦邬波斯迦优波赐迦[1],中譯為清淨女清信女近善女近事女近宿女信女[2],即親近三寶、接受三归、受持五戒(不殺生、不偷盜、不邪淫、不妄語、不飲酒)、施行善法的女居士,為在家二众之一,四眾之一,或七眾之一。
      《巴利律藏大品》(Mahā-vagga),谓优婆夷始於智度耶舍之母,耶舍的母親皈依佛陀,成為佛教史上第一位優婆夷。《华严疏》六十二曰:“亲近比丘尼而承事故。”,即在俗之信女。

      注釋编辑

      1. ^ 玄应音义二十一曰:“邬波斯迦,或言优波赐迦,此云近善女,言优婆夷者,讹也。”
      2. ^ 慧琳音义十三曰:“邬波斯迦,唐言近善女,或言近事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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