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
光緒三十三年(公元1907年),
楊度在
日本東京《中國新報》發表《
金鐵主義說》,主張
保皇和
君主立憲論。主張
反清革命的
章炳麟在同年7月5日的東京《
民報》上發表《中華民國解》加以反駁。據
章炳麟考證,
漢族自西來,定居
雍、
梁二州(均在今
陝西境內)。
雍州之地東南至於
華陰而止,
梁州之地東北至於
華陽而止,就
華山以定限,名其國土曰「華」,此為「華民」或「
華人」一詞之由來。發源於
梁州的
漢江,古稱「漢水」、「夏水」、「漾」、「沔」,流經
陝西「
漢中郡」,是
劉邦受
西楚冊封之地,日後
漢朝名號之緣起。因此「
華人」、「
漢人」、「
華夏」的名號都來自漢族最早的定居地雍、梁二州。至於「中」字,則無特別意義,僅指地理位置居中,在鄰國歷史上如
印度、
日本,也都有以「
中國」命名本國境內位置居中之地理區域的例子。此為「中華民國」名號之由來,也是「中國」一詞首次成為具有現代國家概念的名稱。
中華民國自建國以來,視己為中國
正統之傳承者,建國以來簡稱為「
中國」,在外交上亦以「
華」自稱
[參 21]。但自
1949年退守台灣後,國際社會稱為「
國府中國」、「
自由中國」或「
民主中國」,而中華人民共和國則為「紅色中國」或「
共產中國」
[參 22]以示區別。
越戰後逐漸以「台灣」簡稱中華民國
[參 23]。1971年,中華民國擁有的聯合國
中國代表權被中華人民共和國取代,「中國」逐漸成為對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稱呼。美國在1979年與中華民國斷交前,也逐漸以「中國」代稱中華人民共和國
[參 24],斷交前夕則以「臺灣」簡稱中華民國。
立國之初[编辑]
北洋時期[编辑]
訓政時期[编辑]
抗戰時期[编辑]
國共內戰[编辑]
戰爭初期,國軍在各個戰場呈進攻態勢,雖經幾遭挫折,终在
1947年秋收復全國大部分地區;但1947年入冬開始,中国共产党反攻駐守於大城市的國軍,並於
1948年正式拋棄國民革命軍番號,改稱
中国人民解放军(簡稱解放军)。1948年入夏後,國軍困守城市,失去周圍農村拱護,戰局對政府不利;經過9月
遼西會戰、11月
徐蚌會戰、11月
平津會戰等三大會戰後,東北與華北全由中国共产党控制,導致蔣中正於1949年1月底宣布下野,總統職位由李宗仁代理。
1949年4月,
國民黨政府與中國共產黨在北平
和談以期「劃
江而治」但失敗。北平和談破裂後,解放军旋即向全中國進軍:於8月至10月陸續佔領華南地區,10月推進至福建,但於金門的
古寧頭戰役戰敗;11月至次年3月陸續攻佔四川、西康等地。李宗仁見大勢已去,赴香港後飛至美國,蔣中正則於西南繼續領導國軍持續作戰,最終退往台灣。中華民國政府在南京失守前,先後遷往
廣州、
重慶等地,最終於同年12月遷至
台北,至此失去中國大陸領土及98%人民。
[2]
政府遷台[编辑]
解嚴至今[编辑]
台灣本島為中華民國目前的主要實轄國土,南北縱長394公里,東西最大寬度144公里,環島海岸線長1139公里。本島呈紡錘形,地理位置位於
歐亞大陸與太平洋海盆的接觸線上。西岸隔
台灣海峽與
中国大陆相望,距離約150公里。北瀕
東海,東北與
琉球群島的
石垣島相距約600公里,而與日本最西端的
與那國島僅距111公里;東臨
太平洋;南濱
巴士海峽,與菲律賓共和國
巴丹群島相距約250公里;西南是廣闊的
南海。由於台灣本島位於東亞島弧的中央位置,加上地扼台灣海峽這個國際重要航道,因此具有重要的戰略價值。
台灣本島地形以山地最為廣大,許多高山均超過三千公尺,其中的一百座山峰被選為
台灣百岳。主要山脈有
中央山脈、
雪山山脈、
玉山山脈、
阿里山山脈、
海岸山脈;最高峰是
玉山,海拔3952公尺;次高峰為
雪山主峰(3884公尺)。500公尺以上的山地,占全島總面積的三分之二;3000公尺以上的高山即多達133座。由於台灣島位於環太平洋的火山地震帶,有若干
火山地形,主要有北部的基隆
大屯火山群、東部的
海岸山脈火山群(含
綠島、
蘭嶼)和離島的澎湖火山群。但目前本島並無明顯活躍的火山活動。
由於山勢走向與平原分佈,東部溪流較西部湍急短嶇,造成西部沙岸、東部岩岸的地形。主要
河川由北至南,北部有
淡水河,中部有
大甲溪、
烏溪及
濁水溪,南部有
曾文溪及
高屏溪,東部有
蘭陽溪、
秀姑巒溪及
卑南溪。濁水溪是目前中華民國實際統治領土內最長河川(約為186.6公里),高屏溪則是流域面積最廣之河川。臺灣全年雨量雖高於世界平均值,但是因大部分河川長度短小且流量不穩,故需水利設施調節供水,而造成
水庫及埤塘遍佈全國各地的景象(以人口主要聚集的西部地區為主)。
曾文水庫為中華民國最大的湖泊,主要用來供應
嘉南平原地區的農業灌溉和發電;島內的天然湖泊不多,其中最大的是
日月潭,面積僅約8平方公里。
台灣氣候以通過中南部
嘉義的
北回歸線為界,將全島南北劃為兩個氣候區。以北為
副熱帶季風氣候,以南為
熱帶季風氣候。7月平均氣溫達到28度,1月平均氣溫為14度,平地不降雪,但在
合歡山、
玉山、
雪山等高山地區仍有機會降雪。由於屬於
季風氣候,冬季有來自西伯利亞的大陸冷高壓,以東北季風為主,夏季則有來自太平洋的海洋性高氣壓,以西南季風為主。雖然冬季時間短、冬夏溫差小,氣候也比較溫暖,但是偶而也會有強烈大陸冷氣團來襲(
寒流),使
氣溫驟降至10度以下,造成農漁作物損失。這些都造成了臺灣四季的不同及南北地區氣候的不一樣。
台灣雨量多,平均年降雨量為2515毫米,在分佈上山地多於平地、東部多於西部、北部多於南部。北部、東部全年有雨,其中
基隆市被稱為「雨港」。中南部雨季則主要在夏季。五、六月為
梅雨季節,六至九月為
颱風季節,每年夏、秋兩季平均都有三、四個颱風侵襲,帶來充沛的雨量。但因地形河流短淺,水不易儲存,春季在梅雨來臨之前常常會有缺水的情況發生。
疆域與行政區劃[编辑]
1949年國共內戰後,中華民國政府播遷台灣,喪失大陸領地。為彰顯自身對全中國統治之合法性,中華民國政府仍然持續發佈包含大陸地區之中華民國全圖及行政區劃,僅就實際統治區進行更新。但近年來已逐漸廢止與大陸地區行政區劃相關之規範及代號。至
2005年相關辦法停止適用前公告之行政區劃包含35省、14直轄市(1949年以前設立12個,政府遷台後增設兩個)、2地方(
西藏、
蒙古)及1特別行政區。現今發佈之本國行政區劃僅列出實際統治區之劃分
[參 48],提及位於大陸地區之地理時則依照現況,使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之行政區劃。2002年中華民國政府承认外蒙古独立,建立非正式外交关系
[參 49],並先後廢除《管理喇嘛寺廟條例》、《蒙古盟部旗组織法》及《蒙古盟部旗組織法施行條例》等法律。
國民政府還都南京後,於
1946年11月15日召開
制憲國民大會,會中對於國都設於南京或北平(即今北京)引起激烈討論。原本草案定為南京,但審查會及第一讀會決定改為北平。經大會主席團代表
蔣中正出面說明,主張國都地點,不必定於憲法,始將第一讀會通過的「國都定於北平」一條予以刪除
[參 55]。因此,制憲國民大會於同年12月25日通過的《
中華民國憲法》中,並未規定中華民國的首都位於何處。但
憲法施行之前,
國共內戰全面爆發,至1949年時,
國軍在大陸戰場逐漸失利;經過多次遷移,到1949年12月,中華民國中央政府各機關陸續播遷至
台北,1967年時總統
蔣中正於總統府訓示官員:「臺北市為中央政府所在地,亦即為戰時之首都」。
[參 56]
由於
1949年後,
中華民國政府因內戰爆發失去原立國基礎的
大陸領土,僅統治
台澎金馬與其他附屬島嶼,加上現行的
中華民國法律並未明文規定首都的位置,導致日後各界認定「中華民國首都」位於何處產生爭議,僅在各式官方文件中默認臺北市的首都地位。2002年时行政院長
游錫堃於立法院院會答覆質詢時曾表示中華民國首都在台北市,允責成相關單位修改教科書內容
[參 57]。同年,
教育部决议将教科书中的原先记载“中华民国首都位于南京”修改为“中华民国中央政府位于台北”或“中华民国部会在台北”。
2000年第6次修憲通過罷免案需要經過全體立法委員1/4提案,全體立法委員2/3同意後提出,並經過全體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选舉人總額過半之投票,有效票過半數同意罷免時,既為通過。同时通過立法院向國民大會提出總統及副總統彈劾案,經國民大會代表總額2/3同意,被彈劾人應立即解職。2005年第7次修憲時
國民大會走入歷史,將國民大會複決立法院提出之憲法修正案及領土變更案之權力轉移至自由地區公民,將國民大會表決立法院提出之總統及副總統彈劾案的權力轉移至
司法院大法官手中,即總統及副總統彈劾案由立法院聲請司法院大法官審理,經憲法法庭判決成立時,被彈劾人應即解職。同時也通過
立法委員席次減半與單一選區兩票制。
五權分立[编辑]
中華民國國父
孫中山依據古今中外所曾經有過的各種政治制度,歸納出「
五權分立」的政府組織,分為行政、立法、司法、考試、監察等5個部門。
中華民國政府於1949年因
國共內戰爆發而遷往台灣以後,繼續沿用
五權憲法所創之五院體制,不過經過1990年代以來的多次修憲後,其制度已有重大變革。
- 行政院是最高行政機關,通稱內閣,其首長——行政院院長(通稱閣揆)的職權等同於內閣制國家的總理。依《行政院組織法》的規定,行政院行使《中華民國憲法》所賦予之職權,設置部、委員會等機關[注 19] 以處理全國行政事務,除各部會首長外另有政務委員7到9人。在1997年第4次修憲時,通過總統直接任免行政院長。行政院副院長、各部會首長及不管部會之政務委員會由行政院院長提請總統任命之。行政院對立法院負責,須向立法院提出施政方針及施政報告。當立法院通過對行政院院長提出不信任案時,行政院院長應辭職,並同時得呈請總統解散立法院,是為被動解散國會。
- 立法院是最高立法機關,是一個一院制的議會,共有113席,以單一選區兩票制選出,其中73席由普通選民選舉產生,6席由原住民選出,其餘的34席則根據全國各政黨的政黨票得票率按比例分配。原先的國民大會的職能已經轉移到立法院,並於2005年6月的修憲案中遭凍結。為了使立法權及行政權分開,立法委員不可兼任官吏,所以行政部門首長都不能由立法委員擔任。其職權除了決議法律案、預算案、條約案之外,還有質詢權、調閱權、正副總統彈劾權之外,第6次修憲後增加變更領土提議權及聽取總統國情報告權。
- 司法院為最高司法機關,掌理民事、刑事及行政訴訟之審判與公務員懲戒相關事宜,設大法官15人,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後任命。大法官任期8年,不分屆次,個別計算,並不得連任。但並為院長、副院長之大法官不受任期之保障。大法官以合議方式,審理解釋憲法及統一解釋法律及命令之權,並組憲法法庭審理總統、副總統之彈劾及政黨違憲之解散事項。
- 監察院為最高監察機關,行使彈劾、糾舉、糾正及審計權。設監察委員29名,並以其中1人為院長,1人為副院長。其任期六年,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後任命。監察院下設審計部,負責審核全國各機關之財務與總決算,審計長任期六年,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之。
司法制度[编辑]
中華民國法律分為憲法、法律和命令三個層級,《
中華民國憲法》是中華民國的根本法,所有規範皆不可違背在其上位階的規定。1946年12月25日經「
制憲國民大會」議決通過,於1947年1月1日由國民政府公佈,同年12月25日施行。由於
國共戰爭的因素,目前其法律效力僅及於台灣、澎湖、金門、馬祖等地。內容除前言外,全文共一百七十五條條文,計分十四章。憲法本文的主要特色為揭櫫主權在民的理念,明定人民自由權利的保障,規定五權分立的中央政府體制及
地方自治制度,明示中央與地方權限劃分採取均權制度,並明列基本國策等。
中華民國的法院系統過去主要採取二元架構,
民事訴訟、
刑事訴訟、選舉訴訟歸一般法院,而行政訴訟歸行政法院,然而近幾年隨著法院專業化的呼聲漸起,故在此固有的架構之外,尚設有其他的專業法院,如少年法院和
智慧財產法院,負責審理各種專業案件。以上的法院皆隸屬於
司法院之下。而除此之外,尚有隸屬於
國防部的軍事法院,依據陸海空軍刑法,負責審理軍人違反軍法之案件,但軍法案件之終審依據釋字436號解釋,仍由最高法院和高等法院負責審理。
中華民國的法律採用
大陸法系制度,屬於
成文法系統,依《中央法規標準法》第2條之規定,法律的名稱分為四種:
法、律、條例、通則。原則上法為一般的規定,條例為特別規定,律則是適用於戰時(如戰時軍律,現已廢除),而通則規範組織。法律需經過立法院立法程序,經由總統公佈後施行。而這些法律的解釋權依據
中華民國憲法規定則屬於司法院所有,立法院並不負責解釋法律的適用。除此之外,
中華民國最高法院所選編的
判例在各級法院裁判時雖不具有法律上的拘束力,但仍具有事實上的拘束力,且
判例亦常常成為
司法院大法官做出違憲審查的標的,是除了
立法院所通過的
法律與
司法院所作出的解釋之外另一項重要的判決依據。
中華民國對外關係的國家地理位置圖
中華民國(實際控制區域)
與中華民國建交而未設置大使館的國家
中華民國與世界各
已開發國家和
開發中國家維持友好的半民間關係,並與世界上少數的國家保持全面的外交關係。近年來,中華民國以「非政府組織」的名義及推動「全民外交」的方式,逐一突破外交困局。60餘個前
邦交國與中華民國斷交後,皆旋即以民间社团的名义設立官方代表機構,始終與中華民國保持密切的政治、經貿及文化關係
[參 64],並處理
領事事務。這些機構名稱不一,例如:美國的
美國在台協會、日本的
交流協會、南韓的駐台北韓國代表部、新加坡的新加坡駐台北商務辦事處、歐盟的歐洲經貿辦事處、法國的法國在台協會、德國的德國在台協會、德國經濟辦事處及德國文化中心、英国的英國貿易文化辦事處等機構。中華民國同時也在這些國家設置
台北經濟文化代表處,在一些國家和地區的大城市,如香港、泰國曼谷,加拿大多倫多、美國芝加哥、舊金山等多地設置駐
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3],與代表處一樣處理領事事務。在加入非政府組織的過程中,許多國家亦支持中華民國以「台灣」或「中華台北」名義參與國際事務並負起應有之國際責任。
中華民國護照當前版本,有加注「Taiwan」的英文字樣。
為避免國人旅行時受到誤解或困擾,自2003年9月1日起,
中華民國護照封面的國徽下方、「護照」字樣上方加註一行台灣的英文譯名「TAIWAN」
[參 65]。自
2005年起,
總統府與行政院
網站在英文國名後加註「(Taiwan)」,而2005年至2008年5月間,總統府網站亦在中華民國國名後加上「(台灣)」字樣,但大多數的中央部會並未加註。立法院、司法院、考試院、監察院的網站仍維持「中華民國」國名標註不變。但國家代碼已變更為TWN(即TAIWAN),護照內頁背景則添加台灣島內景觀元素。
2012年10月,美國宣佈給予持中華民國護照之國民可免簽入境,成為少數可免簽入境美國的亞洲國家及唯一一個有此待遇的非邦交國(但美國仍不承認中華民國是獨立國家)。
2013年11月14日,甘比亞宣布基於國家戰略利益,與中華民國斷交。
- 中華民國邦交國
與聯合國的關係[编辑]
第二次世界大战後期,中、蘇、英、美
四個大國號召創建
联合国維持戰後新秩序。
1945年聯合國正式創立時,中華民國作為世界強權及亞洲唯一獨立的民主國家,是創始會員國,還是第一個簽署
聯合國憲章的國家,也與法、蘇、英、美四國一同成為五個
联合国安全理事会常任理事国。自中華民國政府播遷台灣以來,以
蘇聯為首之
共產主義國家一直爭取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取代中華民國在聯合國的中國代表席位,以及一些
非洲等
第三世界國家也希望中華人民共和國能夠取代中華民國的席位,也曾有部分國家,包括美國、日本、沙烏地阿拉伯等,皆希望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在聯合國共存。20世紀60年代,中華人民共和國與美國關係回暖。
1971年7月15日,美國總統
理查·尼克森宣佈國務卿
亨利·季辛吉已秘密赴中華人民共和國訪問。鑒於此形勢,
1971年10月25日,中華民國政府代表團在「重要議題」提案(即:有關中華民國代表權問題的任何提案,須採三分之二多數決制,而不是通常的簡單多數決制)表決失敗後,中華民國被迫自行退出聯合國。隨後
联合国大会表決通過《
第2758號決議》,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取代」中華民國政府在聯合國時的一切權力。
1945年制定的《
联合国宪章》第23條,仍明載中華民國為安全理事會常任理事國;惟中華民國以往在聯合國諸多權益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取代。中華民國自
1993年起,每年都試圖以「中華民國」的名稱重新參與聯合國及其相關組織,但至今未成功。2007年起,執政民主進步黨推動以台灣名義加入
世界卫生组织未獲成功,以台灣名義加入聯合國的公投案的第一階段連署也已完成,但被
行政院公投審議委員會所否決,同年7月獲行政院訴願委員會認可進入第二階段連署,並與
2008年總統選舉合併舉辦投票。然而該案因投票率未超過50%而被否決
[參 71]。由於目前中華人民共和國為联合国安理會的常任理事國,具有一票否決權,因此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必然投反對票的前提下,中華民國無論以什麼樣的名義都難以重返联合国。
兩岸關係[编辑]
1990年代以前,中華民國政府堅決主張自己為中國唯一合法政府,除了執行反共抗俄政策之外,並誓言以武力收復
中國大陸。即使失去對中國大陸地區的統治權,但仍未放棄中國大陸與
外蒙古等其他固有領土的主權。中華民國曾於
1945年8月15日和蘇聯跟外蒙古簽訂《
外蒙古獨立條約》,但後期由於蘇聯並未遵守條約內容,所以重新要求對外蒙古的主權。自
1986年解嚴以來,兩岸經濟及文化交流日趨頻繁;
1990年代,中華民國政府則承認中國處於政治分裂及兩岸分治的狀態,並依1991年制訂的《
國家統一綱領》,以「民主、自由、均富」原則謀求統一中國。隨後經國民大會決議,總統李登輝宣告終止“
動員戡亂”,放棄以武力反攻大陸,總統李登輝承認兩岸互為政治實體,官方說法為「不承認,也不否認」。時任總統
陳水扁於
2000年就任總統後,曾表示「台灣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且「台灣(中華民國)、中國(中華人民共和國)、
一邊一國」,後於
2006年宣佈《國家統一綱領》「終止適用」。
[參 72]两岸关系走向低谷。2008年5月,
馬英九就任總統後,採取
外交休兵的政策、對北京強調「正視現實」
[參 73]、開啟
江陳會談,並全面開放通航並重啟交流,缓解两岸关系。在當前兩岸社會差异依然明顯之時,兩岸關係基本維持和平狀態
[參 74] [參 75]。
目前國軍實施
精粹案,部隊總兵力定為28.5萬人;預備軍人大約350萬人以上。士官兵採行
志願役與義務役併用制,國防部預計2015年採取以募兵制的方式招募士兵、士官長、軍官(除少部分考選義務役軍官外)則採
志願役。19─36歲國民需服兵役1年,每年約徵兵174,000人(2008年)。平時由陸軍、海軍、空軍、憲兵組成,戰時可納入
海岸巡防署、
警政署等司法警力和後備軍人輔助戰力。
1968年起,政府開始實行《臺灣地區家庭計劃實施辦法》以控管人口數,主要以政策建議青年男女結婚年齡、生育年齡,並且提倡「一個不算少,兩個恰恰好」。到1990年後,由於生育率下降、醫療水準上升,人口老化的問題出現。政府又修訂「人口政策綱領」來鼓勵婦女生育。中華民國在2009年是全世界
生育率最低的國家之一
[參 80][參 81]。
中華民國現實際管轄區域以
漢民族與
台灣原住民族為兩大
民族。台灣原住民族可細分為至少14個不同的民族,佔總人口數不到2%。其餘98%人口屬於漢民族,其中大多數為
1945年以前已經移居台灣本島的
本省人,即
閩南人(70%)與
客家人(15%);此外還有1945年之後由中國大陸各省隨
中華民國政府遷來之
外省人(13%,但實際上外省人並非全是漢民族
[注 21])。隨兩岸交流開展及國際化發展,中華民國目前已有
中國大陸配偶數萬人,外籍配偶十餘萬人,
外籍勞工三十餘萬人,總計外籍常住人口約56.2萬人,其中43.4萬人來自東南亞,8.9萬人來自大陸港澳
[參 82]。其中部分人士已在中華民國定居,並有部分已取得中華民國國籍,這些新來移民者有超越原住民族人口之趨勢,亦非全為漢民族,現在通稱為
新住民。
中華民國人口聚集都市 |
新北市
臺中市
臺南市
桃園市 | 排名 | 市名 | 行政區劃 | 人口 |
|
1 | 新北市 | 新北市 | 3,947,608 |
2 | 高雄市 | 高雄市 | 2,779,416 |
3 | 臺中市 | 臺中市 | 2,695,353 |
4 | 臺北市 | 臺北市 | 2,682,372 |
5 | 臺南市 | 臺南市 | 1,882,620 |
6 | 新竹市 | 新竹市 | 427,137 |
7 | 桃園市 | 桃園縣 | 415,337 |
8 | 基隆市 | 基隆市 | 375,834 |
9 | 中壢市 | 桃園縣 | 377,615 |
10 | 嘉義市 | 嘉義市 | 271,223 |
11 | 彰化市 | 彰化縣 | 236,646 |
12 | 屏東市 | 屏東縣 | 206,910 |
13 | 平鎮市 | 桃園縣 | 210,710 |
14 | 八德市 | 桃園縣 | 179,121 |
15 | 楊梅市 | 桃園縣 | 155,045 |
16 | 蘆竹鄉 | 桃園縣 | 148,037 |
17 | 竹北市 | 新竹縣 | 156,130 |
18 | 龜山鄉 | 桃園縣 | 140,154 |
19 | 員林鎮 | 彰化縣 | 125,144 |
20 | 龍潭鄉 | 桃園縣 | 115,453 |
2013年人口普查 |
排名 | 都會區[注 20] | 行政區 | 人口 | 面積(平方公里) |
1 | 臺北基隆都會區 | 臺北市、新北市(不含鶯歌、坪林)、基隆市 | 6,806,915 | 2265 |
2 | 高雄都會區 | 部份高雄市、部份屏東縣 | 2,780,973 | 1004 |
3 | 臺中彰化都會區 | 部份臺中市、部份彰化縣 | 2,491,742 | 1237 |
4 | 桃園中壢都會區 | 部份桃園縣、新北市鶯歌區 | 1,996,245 | 804 |
5 | 臺南都會區 | 部份臺南市、部份高雄市 | 1,275,516 | 553 |
6 | 新竹次都會區 | 新竹市、部份新竹縣 | 748,785 | 499 |
7 | 嘉義次都會區 | 嘉義市、部份嘉義縣 | 372,243 | 259 |
2010年人口普查 |
在20世紀的前半段,中華民國於大陸時期基本上為
資本主義,但是帶有很多外在干擾。內憂外患妨礙經濟的發展。
處於內憂外患的國民政府嘗試一些方式提昇經濟活動,例如成立中國工業銀行。在
黃金十年,中國工業成長率達7.7%以上,社會經濟狀況也呈現蓬勃發展的趨勢。相較於其他現代化國家的經濟大蕭條,中華民國工農業產值達到清末民初以來最高水準。其中,最顯著的工業成長分別為電力、煤炭及鋼鐵工業。然而,除了
對日抗戰和
國共戰爭時濫印鈔票而引起惡性
通貨膨脹之外,政府通常沒有強制控制經濟。政府外債因易受外國影響而十分敏感。
袁世凱等民族主義者,受到美國龐大經濟債款支援。
在當時,中華民國國內擁有廣大的耕地,基本上以農業為主。一些比較富有的地主擁有大部分土地,農民大多是沒有土地的
佃農。這種現象要一直到
土地改革後方有改善。國民政府以鄉村自治、合作社和平民教育為三大主體的鄉村建設,提供廣大的原物料與食物,開始推行市場整合的現代經濟制度。
兩岸分治以來,中華民國發展為一個備有社會福利政策的
資本主義國家,由於許多大型的國有銀行與企業逐漸私有化、產業自由化,勞工權益備受重視、社會上有志工團體投入義工領域,政府在經濟中的角色轉型成主導政策和居中折衝。中華民國於過去30年內每年平均經濟成長達到8%。國有銀行積極支持出口政策,為工業化提供資金保證。中華民國亦是全世界少數無外債的國家之一。在國際外匯儲備方面,截至2013年10月底,中華民國的外汇储备為4156.01億
美元,次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及日本、沙烏地阿拉伯、瑞士、俄羅斯而居世界第6位
[參 83]。
台北101(TAIPEI 101)是中華民國境內最高的人工構造物,曾於2004年12月31日至2010年1月3日間為世界第一高樓。
由於中華民國政府所採取的穩健的財政政策,在
1997年亞洲金融危機中,中華民國受到輕微的衝擊,但經濟復甦的力道變小,元氣也已大傷。在2001年以「台澎金馬個別關稅領域」的名義加入
世界貿易組織,使其經濟日漸自由化、國際化。加入世貿後,中華民國的國內市場持續開放,大量外來產品衝擊國內產品,以農產品和民生工業為甚。2001年開始的全球經濟放緩的趨勢影響下,經濟下滑,銀行壞帳增加,財政盈餘轉為財政赤字,2001年台灣經濟出現自
1947年以來的首次負成長,
失業率升到4.57%。當然,兩岸關係緊張的政治局勢也有極大的影響。但隨著全球經濟的回溫,加上「
金融重建基金」的設置,中華民國經濟從2003年下半開始逐漸緩慢恢復成長。在2008年總統大選時,
馬英九競選團隊提出「六三三」政見,希望能夠達到
經濟成長率每年平均正成長6%,
失業率降低至3%,然而根據
行政院主計總處預估,受到
2007年-2010年環球金融危機影響,2009年中華民國再次出現經濟負成長,根據主計總處2010年8月的統計數據為-1.91%,略優於2001年首次衰退時的情況(-2.17%)。
[參 84] 而失業率的部分根據主計總處於2009年6月的統計數據顯示已經達到5.94%,創下30年來的新高
[參 85],到了2009年7月,失業率更是首度破6,高達6.07%。
[參 86][參 87]
為降低生產成本,很多企業出走中國大陸和東南亞地區,造成產業空洞化的現象
[參 44]。政府曾計劃建成
亞太營運中心,但遭過多政治因素干擾阻礙,例如:大陸投資政策、
三通問題等。為應對這些問題,中華民國政府先後有不同措施,在李登輝時期要『將台灣建設為亞太營運中心』;民進黨政府時期則提出發展生化產業。如何提升自身生產力,經濟更趨多元化與提高科學研發能力,讓企業「根留台灣」,均是台灣經濟在未來要面臨的課題
[參 88]。另外,當時政府的「積極管理、有效開放」
[參 89][參 90] 和1990年代的「
戒急用忍」政策在很大程度上束縛臺商的手腳,但此舉被認為可適度降低過度的「中國熱」,減少對中國大陸經濟的依存度。2007年
6月20日盛治仁在中國國民黨中常會演說,41%民眾認為中華民國的失業問題肇因台商西進,亦可見中華民國國民對產業過度西進大陸的疑慮,盛治仁並稱:放寬台商到大陸投資限制的問題上,根據民調顯示,不贊成的受訪者佔47%,贊成者有40%。
[參 91]。2009年5月,政府宣佈未來將發展六大新興產業
[參 92],與
愛台十二建設和相關的具體配套措施為新階段經濟發展的重心
[參 93],並設定在2011年達成人均GDP兩萬
美元的階段性目標。由於中華民國境內物價相對較低,國民享有之消費力實質上遠高於名目人均GDP。根據國際貨幣基金2011年統計資料,臺灣以
購買力計算的
人均生產總值為37,720美元,是大陆的4.5倍
[4]。至
2013年1月底止,中華民國
外匯儲備破達4000億
美元,於世界各
經濟體中排名第四。2012年對中國大陸及香港出口占總額39.3%,進口占總額16.1%,順差750.9億美元。第二及第三名外貿夥伴則為
日本與
美國,其中日本為最大進口國(占總額17.6%)。其他主要貿易國依次還包括
新加坡、
韓國、
沙烏地阿拉伯、
馬來西亞、
德國、
澳大利亞、
印尼、
菲律賓、
越南、
泰國等。
[5]
高雄港的貨櫃碼頭,高雄港貨運吞吐量位居世界第十三名。
中華民國台灣現有
航空、
航運、
鐵路、
公路及
高速公路等主要的運輸管道。由於台灣西部多平原,東西部被中央山脈所阻擋,使得陸地主要運輸以西部幹線為主。
- 公路交通
- 轨道交通
- 航空运输
- 水路运输
中華文化在台灣生根、保存、發展。相較歷經
百年戰亂、
共產制度、
文化大革命、
漢字簡化的中國本土,大部份傳統中華文化在台灣保存得更為完整;因為多元開放的精神,融入台灣的中華文化多半以更精緻優良的品質傳世。包括
國立故宮博物院所典藏文物在內,完整
釋奠大典的舉行、
正體中文的使用,以及傳統的思想、民俗、典禮、信仰等等。同時,
台灣歷史上經歷過不同政權及民族的統治,受到多元文化的匯聚刺激與影響,這些文化包括中華文化、
原住民族文化、
日本文化、當代歐美、亞洲流行文化等,另加上海峽兩岸社會有半世紀的分隔,因而塑造出帶有自身特色的
台灣文化。近年來,文化主體焦點回歸台灣本身,
本土化與強調台灣精神的多元並蓄精神,深深影響著當代台灣的民族美學。
台湾文化也影響了華人圈。在與中國大陆的文化交流方面,大陆人民極熟悉台湾的歌曲。
鄧麗君是第一位在大陆家喻户晓的台湾歌星,
闽南語歌曲也在台湾发扬光大,很多动听的歌曲為中國大陸、香港及世界各地的華人所传唱。中華民國政府遷台後有許多大陸文人也跟隨政府到台灣,而台灣著名小说家,例如
三毛、
瓊瑤等人的作品在中國頗為流行。台湾的电影,电视節目也深受欢迎,随着两岸交流日益频繁,很多电影、电视都是两岸三地合作拍摄。
中華民國使用
民國紀年與
西曆。國號紀年以
西元1912年1月1日為中華民國元年1月1日(稱為「
元旦」),因此西元紀年數減去1911即為中華民國紀年數。
重視民主思想,以人為本。
文學與語文[编辑]
中華民國沒有法定官方語言,但法律、公文、公務、國民教育與主要媒體通用通用
正體字與
現代標準漢語(通稱
國語),使得漢語與正體中文成為
實際上的官方語言與文字。為了統一規範官方語文,
中華民國教育部設有
國語推行委員會。在各地
方言方面,閩南人的母語
閩南語廣泛通行於台灣、澎湖和金門群島,其中在台灣、澎湖通行的閩南語又俗稱為「
臺灣話」;
台灣客家族群作為母語的
台灣客家語主要通行於
桃竹苗、
六堆、
花東縱谷等
客家地區;馬祖地區通行的母語是
閩東語,烏坵通行
莆仙話;而
台灣原住民的語言在語言學分類上是屬於
南島語系,可以再細分成「泰雅語群」、「排灣語群」以及「鄒語群」等三個語群,計有23種語言。在母語教學方面,原住民族語、閩南語及客家語也列入幼稚園、國民小學之課程。在外語上,政府與民間非常注重
英語教育,從幼稚園就開始重視學習英語,另外第二外語有
日語、
法語與
西語等,其中日語因日本曾治理台灣,通行於七十歲以上之使用閩南語和原住民語系之長者,部分日語用詞並融合於台灣使用之國語與閩南語中。目前在台灣部分火車站、捷運和機場,都會以國語、閩南語、客語、英語和原住民族語播報;而公務機關普遍附有英文的機關名稱及相關說明。
中華民國漢字拼音使用
注音符號(舊稱注音字母)。外文音譯早期普遍採用
威妥瑪拼音,至今外國對於台灣的人名及地名音譯大多沿用此拼音法。
陳水扁政府執政時,於
2000年宣布改用
通用拼音為中文英譯系統,但未強制推廣至全國,如:台北市仍採用
漢語拼音;因擁有新竹科學工業園區而外籍人士眾多的新竹市自以前即採用漢語拼音。2008年再次政黨輪替後,中國國民黨主政下的中華民國政府將譯音標準改採漢語拼音,並捨棄通用拼音
[參 95][參 96]。
根據2010年人口普查結果,6歲以上常住人口在家庭中以使用國語、閩南語為最多,分別為每百人有83.6及81.9人使用,而客家語及原住民語分別為6.6人及1.4人,閩南語、客家語及原住民語隨著年齡層下降,使用比率也有減少的趨勢
[參 97]。
台灣因為四面環海,海資源豐富,又在日治時期受到日本菜的影響,出現了不少海鮮開胃菜(冷食或生吃),所以生鮮冷盤也是台菜中的一大重點。海鮮滋味本來就很鮮美,因此不需要使用太多繁複的佐料或用複雜的方法來烹調海鮮。也正因為烹調方式容易,海鮮料理如蝦、魚、蟹等攻佔了台灣菜的席面。如拉麵、
壽司、
味噌湯亦是常見料理。台灣菜素有「湯湯水水」之稱。早期能移民來台的漢人(其中又以閩南人佔多數)只限男性。 因為要忙於農耕開墾,同時當年的物質也不如今日充裕,為了方便,他們常常煮一鍋可為湯又可為菜的羹菜,既營養又方便。閩南式羹湯至今在台灣民間依然受各族群喜愛,其中西鹵白菜和生炒花枝均為代表。又有香菇肉羹湯等。
台灣菜大致有海鮮豐富、醬菜入菜、節令食補等特色;傾向自然原味,調味不求繁複,「清、淡、鮮、醇」是台灣菜烹調的重點,不論燉、炒、蒸或水煮,都趨於清淡,且喜以沾料調味。台灣菜的清鮮美味也在所有以調味濃厚(如台灣客家菜或粵菜)取勝的地方菜中獨樹一幟。炎熱天候同時也使一些帶有酸甜味且開味的菜餚出現在臺灣菜中。
受《
中華民國憲法》保障,人民擁有宗教自由,並且各宗教間皆為平等。此外,台灣傳教環境極為自由,政府與宗教之間亦無關聯。又因台灣為移民社會,漢人移民固有的傳統信仰如
佛教、
道教,在漢人族群中極為盛行且根深蒂固;而
西方世界常見宗教,如
基督教及
伊斯蘭教也擁有不少信眾。
依據
美國2002年《國際宗教自由報告》,中華民國臺閩地區2,300萬人口中,548.6萬人(23.9%)為
佛教徒,454.6萬人(19.8%)為
道教徒,84.5萬人(3.7%)信奉
一貫道,60.5萬人(2.6%)為基督教
新教徒,29.8萬人(1.3%)為
羅馬天主教徒,26萬人(1.1%)信奉
天帝教。上列數據中,有一半人口時常參加各類型宗教活動,而佛教徒與道教徒以自我認知為分界,兩者重疊性相當高。
1987年解嚴後,台灣的社會走入開放多元的階段。美術發展綻放出多采多姿的面貌
[參 98]。現今有名的有
雲門舞集。
中華民國現行的學制為六/三/三/四制的架構,成形於
1968年中華民國政府開始實施九年國民教育後。除了基本的
國民義務教育外,還有屬於高等教育的普通教育與
技職教育二部分。此外,
中華民國教育部長年對
海外華人比例較多的東亞與東南亞國家招收華裔學生前往攻讀大學學位
[參 99];近年則積極開放國際學生與中國大陸學生前往求學,並將重點置於課程英語化,以迎國際化需求。由於
升學主義以及競爭激烈,學子大多在課後到
補習班學習,以準備升學考試或是英文程度及專業認證等課程。
基本上
幼稚園保育年齡四至六歲,雖為非義務教育,但近年來政府積極投入扶持弱勢幼兒及早入學,為減輕貧苦家庭負擔和即早與國民教育接軌,計劃於2011年起國教向下延伸一年
[參 100],以期接受幼稚教育人數有效增加。目前的國民義務教育包含
國民小學(國小)及
國民中學(國中),所有國民均接受
國民義務教育的
權利及
義務。國小六年,在學年齡六至十二歲;國中三年,在學年齡十二至十五歲。兩類學校雖分開設立,但於九十學年度實施
九年一貫課程,將課程與教學銜接。中華民國教育部於2007年宣佈將推動「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然因為預算問題及家長的反對,因而延期,並在政策的配套措施尋求共識
[參 101]。中央社。民國100年,教育部宣布將於民國103年實施12年國民義務教育,也表示不會以在校成績為入學標準,除了少部分明星高中仍有考試外,大部分的高中都是免試升學。
[參 102]。
此外,為提供一般社會大眾進修機會,也有進修補習學校或
社區大學來讓民眾進修與終身學習管道,上課時間通常為午間、晚間和週末。而對於各類資賦優異學生或身心障礙學生,也設有
特殊教育,以助各類學生均能適性發展。
中華民國的教育行政單位依照性質不同可分為:教育行政機關及社會教育機構。教育行政機關,採中央及地方二級制,中央設
教育部,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設教育局(處)。社會教育機構,包括社會教育館所、
圖書館、
博物館和社教館等,分別職掌社會教育相關工作之推展。
福爾摩沙衛星一號(原稱中華衛星一號),其中五項衛星本體元件及一項通訊實驗酬載元件是在台灣製造。
臺灣的科技發展源自日治時期的科技研究與遷台的大陸地區人才與科學技術。日治時期的人員大多為日人,研究內容偏向實用的地質學、人類學、生物學及農業等。現今科學發展是以大陸地區人才與科學技術為基礎所發展的
[參 105][參 106]。
中華民國政府遷台後復院
中央研究院,並在
吳大猷、
胡適等人推動下建立
國科會,在台復校的清華大學成立核工系以研發核能技術。而後,台灣進入經濟成長時期,由農業轉向農工業並重。當時台灣的中小企業不重視研發,只求全廠技術引進,在研發方面並不重視。1970 年代推動
十大經濟建設計畫,運用科技方法建設國家。先後發展石化業、成立了亞洲蔬菜研究發展中心及台灣植物保護中心,奠定農業科技。國科會設立精密儀器發展中心與科學技術資料中心,強化資訊服務與儀器服務。1973 年,經濟部成立的
工研院,協助中小企業產業升級與高科技發展。形成國家與學校負責研究、學習與發展,公司與工廠負責技術導入、產品生產與降地成本。並且陸續成立竹科、中科與南科等科學園區。1999 年 1 月,歷經 10 年發展的太空計畫,台灣完成
福爾摩沙衛星一號(原稱中華衛星一號)的發射工作,建立太空科技技術及扶植國內產業發展衛星元件工業。現今,台灣在半導體技術、生物科技、製造技術都有長足的發展。
在理論科學方面,台灣科學引用文獻索引居世界排名第17名,其論文引用均有一定使用量。而國科會專責推動科學發展事宜,帶動台灣研究所研究動力。在地球科學研究,「海研一號」開展海洋科學研究。「追風計畫」以「全球衛星式投落送」飛機進行颱風觀測,提升大氣科學學術研究。在生物科學研究方面,以農業與畜牧業技術、基因轉移技術為基礎,積極培育良好水稻、蘭花、與西瓜、芒果等水果,提升農業產能與產物價值。醫療方面,台灣在肝炎研究與蛇毒研究都有領先的地位,諸如
宋瑞樓、
陳定信與廖運範(以上為研究肝炎)、
李鎮源(以上為研究蛇毒)等等都是國際上有名的學者。其他有名學者如
吳健雄、
李遠哲也對台灣科學界有很大的貢獻與成就
[參 107]。
- 公共节日
中华民国的国定假日与节日,依据《纪念日及节日实施办法》实行。纪念日及节日之放假日,得由中华民国行政院所属中央各业务主管机关调移并公告之。除此之外,中华民国实行“周休二日”,即每周六、日放假,有时尚有“弹性放假”的情形出现。
- 医疗保障
由於國民所得水準提高、生活環境與國民營養的改善、醫藥衛生的進步及醫療保健水準的提升,使得國民平均餘命逐年延長。中華民國在
公共衛生的方面積極營造健康生活、提高自主健康管理,建構健康生活型態;另配合早期篩檢,降低慢性疾病及其合併症之發生。目前主要死因有
癌症、心臟疾病、腦血管疾病與
肺炎,癌症續居十大
死因之首位;慢性下呼吸道疾病為降幅最明顯之死因。
全民健保方面,自
1991年起,台灣平均每人國民醫療保健支出呈現穩定上升,且
1995年全民健保開辦後,國民醫療保健支出占當年
國內生產毛額比隨即由
1994年之4.9%提升至
1995年5.4%,至2008年達6.4%,顯示全民健康保險實施後國民就醫之可及性顯著提升,2008年國民醫療保健最終支出7,885億元。近10餘年來,平均每人國民醫療保健支出呈逐年上升趨勢,由1991年之1萬0,760元,增至2008年之3萬4,287元,平均年增率達7.2%。
- 公共住房
依
內政部營建署統計,
臺灣地區截至2009年3月底止,住宅存量783萬戶。建築樣式方面,臺北、臺中、高雄都會地區住宅以
公寓及
大廈為主,其他縣市以雙拼、連棟樓房居多。家庭擁有自宅之比率,隨國民所得提高,以及
國民住宅、低利購屋辦法而逐年上升。2009年底臺灣地區自有住宅之比率已達87.9%,就住宅用途而言,絕大部分為專用家宅,住家兼用情形僅占4.1%;居住空間方面,平均每戶居住面積為44.0坪,每人居住面積13.2坪。另2009年底臺灣地區家庭擁有
自來水設備普及率約為94.9%;家庭設備方面,1970年代至80年代,以
電視、
電冰箱、
洗衣機、
電話等基本需求為主,80年代後期以
冷暖氣機及
錄放影機等為主,90年代
汽車、
家用電腦及
有線電視頻道設備則日漸普遍。這些都顯示台灣家庭設備益趨現代化。
- 公民权利
中華民國政府重視兒童及少年福利,重視婦女權益之議題,推動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的相關法律。據聯合國2008年性別不平等指數(GII)統計,中華民國的女權地位排名為全球第四、亞洲第一;中華民國兩性發展在其他儒教國家中落差最小,婦女參政比例也居冠
[參 108]。由於臺灣邁向高齡化社會,老人福利服務也是政府施政重點,與民間更據以積極推展各項福利服務。隨著國民所得的提高,臺灣民眾的環保意識逐年增加,對環境品質的要求亦日益殷切。近年來部分環境指標諸如:
空氣污染、
水污染、廢棄物妥善處理率等。然而仍有一些重要的議題,尚待突破與改進。
- 公共传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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